人事部、教育部等16個部門聯合下發通知,今后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可不受編制數額、增人指標、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口所在地的限制。
16個部門共同制定的《關于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旨在吸引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措施包括: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的報酬與其本人能力、業績、貢獻掛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863、973等重大科技計劃和專項基金將面向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平等開放;高層次留學人才入出境及居留將享受一系列便利條件等。
此外,隨遷子女入托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優先辦理入、轉學手續,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費用;參加高中升學考試和高考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