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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的可能方向和形式
農村土地流轉的可能方向和形式 |
【作者/來自】網站管理員 【發表時間】2008/10/10 【點擊次數】1042 |
十七屆三中全會即將召開,土地流轉將是熱點。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將于10月9日至12日召開,會議將審議《********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該決定將是農村土地改革30年后的又一重大舉措,將成為今后一個時期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性文件。預計該決定將在糧食問題、土地管理制度、農村金融體系、城鄉一體化建設等多方面有所突破。其中農村土地流轉問題尤受關注。
土地流轉的方向與形式。
目前的農村土地流轉有(1)農業用地流轉為非農業用地;(2)非農業用地流轉為農業用地;(3)農業用地內部之間相互流轉;4)非農業用地內部之間相互流轉;這四種都是在農村土地之間流轉,因此不涉及到土地所有權的問題。
另外,聯產承包責任制下農民對土地只擁有不完整的所有權,這已經阻礙了我國農業的發展,阻礙了農村經濟的起飛。
土地流轉方式可能增加,但農業用地向非農用地的流轉不會放松。
具體來說:針對農村土地流轉政策可能會是:(1)增加農業用地內部相互流轉的方式,但對其用途嚴格限制;(2)嚴格限制農業用地向非農用地的流轉;(3)適當允許非農業用地內部相互流轉;(4)
可能不會允許非農業用地向建設用地流轉;(5)農村土地收歸國有的可能性不大。
此次農村改革的影響將在長期凸現出來。
這次農村改革不僅涉及到土地流轉問題,還涉及到糧食問題、農村金融體系、城鄉一體化問題等等,這將是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實施30年后,最重大的一次農村改革,將會為未來半個世紀甚至更長時間農村經濟的發展奠定基調。一旦《決定》擴展農村土地流轉方式,則會起到土地價格發現的作用,引起農村土地商品化,貨幣化;長期內將把農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有利于開發農村市場,擴大內需,改變我國GDP的結構,國內消費的比重將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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