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個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ǘ�、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1份;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房租協議及房產證復印件1份);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2份、健康證復印件1份;申請人委托他人提出許可申請,委托代理人應當提交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它材料;
9、食品經營者承諾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