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參加完朋友的婚禮就趕往長途汽車站。汽車里沒有坐滿乘客,很多座位都空著。我隨手拿起一本書,靜靜地翻閱。
一會兒,一個賣報的中年男人走了過來,問道:“先生,報紙要不要,1元錢兩份。”我笑著搖了搖頭說:“謝謝,不需要。”他繼續(xù)詢問其他乘客。
很遺憾,這個賣報人沒有賣出一份報紙,只得失望地離開。
大約2分鐘后,又上來了一個賣報的中年男人。他沒有馬上問乘客要不要買報紙,而是先做了一段“廣告”——
“大家注意了,一位15歲少女在大橋下面殺死了她媽媽的情人。巾幗英雄啊!才15歲。就是今天的新聞。”
乘客的注意力馬上被他吸引了過去,抬起頭望了望他。
緊接著他又曝出“猛料”——
“真是可惜啊!趙本山在遼寧去世,剛剛五十歲,正值事業(yè)高峰期,太可惜了。剛剛五十歲啊!太可惜了。今天的報紙有詳細報道。”
這下乘客們耐不住了,不少乘客當時就開始嘆氣,有的乘客甚至開始與素不相識的鄰座談論起趙本山的事情,言語中充滿著惋惜和疑惑。
我當時先是很納悶,怎么網(wǎng)上沒有這個信息?緊接著,我判斷這一定是個欺詐,甚至想立即上網(wǎng)驗證個究竟。
看到這種情形,這個賣報人馬上開始了實質(zhì)性的推進——
“1元錢兩份。五十歲的趙本山真可惜啊!十五歲的少女為什么能夠殺死她媽媽的情人呢!大家快來買兩份報紙看看。”
銷售狀況很好,五個人“慷慨解囊”。
買到報紙的乘客乘興翻閱,結果并未出乎預料:壓根沒有這些新聞。
賣報人暗自高興——騙你沒商量。
對比兩個賣報人,我們很容易看出二者的差別。
前者盡管也是明碼標價——一元兩份,但只是簡單地推銷,后者卻懂得利用消費者的獵奇心理、同情心理,以及對名人的崇拜心理,制造離奇的“新聞”,輔以透明的“低價”(乘客認為,即使上當也只是一元錢),立即實現(xiàn)了銷售。
這就類似很多產(chǎn)品在開拓市場時,一邊鋪天蓋地地進行新聞和廣告宣傳,制造偽證,夸大功效;一邊大規(guī)模招商,建立便于消費者購買的渠道,輔以合適的價位,便能夠迅速蒙騙一批批消費者,達到占領市場、賺錢利潤的目的。
采用這種做法的產(chǎn)品,尤以保健品、助考用品為多。
但是,這種營銷策略盡管短期有效,卻嚴重違背社會公德,不值得提倡和學習,而且沒有不透風的墻,這種以欺騙為核心的營銷策略必定經(jīng)不起“時間、利潤和社會”的三重考驗。
令人遺憾的是,采取這種帶有欺騙性質(zhì)營銷策略的個體、企業(yè)和機構依然很多。例如,全國牙防組對媒體承認,他們不具備認證資格,而十多年來,他們對多種牙膏的認證卻讓許多消費者信以為真。
另外,當我把這個故事說給一位朋友聽的時候,很是巧合,他也記起在那座城市的類似經(jīng)歷,只不過當時去世的不是趙本山,而是周迅。
最后,筆者希望這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能夠得到有效遏制,而不是繼續(xù)蔓延,也希望消費者能夠長出“火眼金睛”,以快速識別這種欺騙行為,釜底抽薪,讓這種行為失去生存空間。也許這個過程會很長,但終究會有得到有效遏制的一天。